时间:2022-12-13 18:20 广东自考网 点击: 次
(1)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及相关机构受理考生毕业申请,对考生毕业资格进行初审,同时受理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请。
(2)12月19日至12月30日,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考官对初审合格名单进行集中审核,并对毕业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3)2023年1月上旬,打印并核对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
(4)2023年1月中下旬,完成毕业证注册。
(1)考生需要在毕业申请前下载《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在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完成个人思想品德鉴定。
(2)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及白底标准二代身份证格式照片电子版1张(规格:背景颜色为白色,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压缩文件大小为20KB至40KB,照片清晰,JPG格式,头像与照片比例为2/3)特别说明,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为保证考生基本信息的详细准确,所有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确认并签字,绝不允许他人代劳。如因委托他人代写或未自行认真核实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由考生自行负责。毕业证注册发放后,因考生自身主观原因造成的对注册信息的任何修改均不予受理。
(4)凡报考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确保其毕业证注册电话学信网,并提供电子报名表、网上验证报告(自考专科的毕业证只需电子报名表)及毕业证复印件;未上线的大专毕业证请到学信网的代理机构认证并提供代理机构的认证报告。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
(一)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实践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取得的学分符合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免修、转学、更换课程符合规定;
(5)报考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有具有学历的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六)有关单位认定的思想道德标准;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