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自考专业_法学自考科目_法学自考报名
法学专业 (本科)  专业代码:030101K

法学自考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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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对象
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报考条件
凡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的社会各届人士,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主考院校

广东财经大学 暨南大学

自考法学专业科目

专业代码:030101K(原C030106 )

专业名称:法学(本科段)

主考学校: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原主考院校中山大学)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004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005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006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007 0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008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009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010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必考 笔试
011 0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012 00227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013 00167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014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015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02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03 0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04 0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笔试
201 0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2 00245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3 0567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204 00242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05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231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加考 笔试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65学分;选考课4门16学分;加考课6门34学分。 

说明: 

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课程,不少于14学分。

3.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法学、涉外法学、涉外经济法、法律文秘、法律事务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课程;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4.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自考毕业
法律专业就业方向如:1、考取律师资格证,当律师;2、考公务员,包括行政和司法机关职位;3、从事法务工作,包括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务,上市法务等;4、其它社会职业,如销售、策划、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