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会计电算化专业_自考会计电算化科目_自考会计电算化报名
会计电算化专业 (大专)  专业代码:630302

自考会计电算化专业培养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面向现代企业生产、管理和服务线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及相关岗位,牢固掌握会计电算化职业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从事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工作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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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对象
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主考院校

自考会计电算化专业科目

会计(专科)专业计划

专业代码630302

 

主考学校: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00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004 00020 高等数学(一) 6 必考 笔试
005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必考 笔试
006 00146 中国税制 4 必考 笔试
007 00041 基础会计学 5 必考 笔试
008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必考 笔试
009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必考 笔试
010 00155 中级财务会计 8 必考 笔试
011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笔试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实践考核
012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必考 笔试
013 02600 C语言程序设计 5 必考 笔试
014 05946 关系数据库原理与程序设计 4 必考 笔试
015 08310 会计电算化 6 必考 笔试
05947 会计电算化课程实验(一) 8 必考 实践考核
231 00040 法学概论 6 加试 笔试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82学分;加考课1门6学分。

说明: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自考毕业
学生就业方向主要有: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事审计业务、会计咨询和服务业务,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出纳、会计、电算化会计系统的维护、开发设计及销售等工作。也可从事各企业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仓库保管工作、产品营销工作等。